根据《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及本行《公司章程》、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本行2024年三季度末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一般关联交易发生情况
本行按照银保监会、会计准则等不同监管规定,分类认定和统计关联方信息。在日常业务中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坚持一般商业原则,交易条件公平合理,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。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,本行一般关联交易贷款6笔,余额为456万元,占资本净额的7.62%,关联方授信指标均控制在银保监会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。
(一)关联交易定价情况
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、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,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。
报告期内,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上述交易定价原则,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,按照本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,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,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。
(二)关联交易收益与风险情况
报告期内,本行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董事及员工关联方贷款交易,自身信用资质良好,正常还款付息,报告期内,本行与关联方授信未发生风险,关联授信业务的风险分类为正常,业务质量优良。且此笔关联交易发生前,本行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均充分履行了事前审核职责,特别针对关联授信业务,实施贷后跟踪管理,进行定期监控和分析,风险管理部门提取关联方授信业务信息,再以表内外余额、五级分类、占资本净额等指标深入分析。良好的客户质量及充分的风控措施有效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。
二、加强关联交易计划和措施
2024年度,本行在关联交易管理与执行方面,按照监管法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,继续严格遵循依法合规的原则,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,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,全面提升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水平。本行将继续加强关联交易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系统化管理,为本行合法合规经营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、进一步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。
大城舜丰村镇银行
2024年10月25日